南宫28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崇义县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你委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崇义县子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4]1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崇义县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外资[2022]448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崇义县子项目)初设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9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崇义县子项目(项目代码-04-01-171626)由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建立绿色融资机制、发展绿色农业、开发乡村生态旅游、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森林质量等组成,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环保知识培训、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培训、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基层水利队伍培训、水土保护技术培训、林业技术骨干培训、森林质量精准培训等,计划培训共3175人次;开展项目实施支持咨询、外部环境监测、社会和移民安置监测等项目管理能力培训,计划培训共420人次;开展CCER森林经营碳汇开发课题研究。
2.建立绿色融资机制:利用亚行贷款及国内贷款15442万元,支持“金融中介贷款”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领域。
3.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崇义客家梯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改建上堡乡、思顺乡等乡镇农渠共131.97公里,配套新建(改建)渡槽28座、过水涵385座、沉砂池32座、蓄水池40座等渠系建筑物。
4.开发乡村生态旅游:对崇义县横水镇、金坑乡、过埠镇等9个乡镇道路(公路)实施绿化提升改造,绿化改造总里程97.8公里。
5.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建1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日处理规模为300吨;新建3座乡村垃圾中转站,单站规模均为30吨/日;改(扩)建4座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单站规模均为30吨/日。
6.提升森林质量:对崇义县石罗林场、桐梓林场、朱坑林场、天台山林场、新溪林场、聂都林场、高坌林场、密溪林场、龙峰林场、丰州林场等10个林场进行更新、抚育改造,共更新改造6012亩、抚育改造35852亩。
为保护客家梯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原则同意对崇义县思顺乡新地村、齐云山村,上堡乡水南村、竹溪村、赤水村、正井村、良和村、上堡村、甲子村、均源村、暖水村、梅坑村等12个行政村损坏严重的灌溉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生产路、机耕道进行改建,共改建渠道131969米,新增涵管385座、沉砂池32座、蓄水池40座、渡槽28座;新建生产路737.95米,改建田间机耕道2894.8米。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调查各灌溉渠道、渠系建筑物、田间路现状,复核灌溉面积、流量,合理确定改建渠道、渠系建筑物、田间路断面尺寸和结构型式,严格按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要求,优化设计方案,细化工程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
1.灌溉渠道:原则同意保持原有灌溉渠道总体布置基本不变,结合现有灌溉渠系布置和农田灌溉方式、地形条件和灌溉要求仅对局部渠线进行优化调整的总体布置方案,并根据各渠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拆除重建、修复加固、加大断面、断面衬砌的改建方案。共改建渠道131969米,改建后渠道断面尺寸为0.3×0.3~0.8×0.8米,其中0.3×0.3~0.7×0.7米渠道采用C25砼衬护,0.8×0.8米渠道采用浆砌石衬护;对部分渠道边坡垮塌的渠道采用浆砌石护坡。
2.渠系建筑物:基本同意灌溉涵管、沉砂池、蓄水池、渡槽等渠系建筑物的布置和采用的结构型式。灌溉涵管主要设置于灌溉渠道下穿生产路、机耕道处,共设置涵管385座、长3006米,涵管管径为DN400~DN1000,采用砼预制管。沿灌溉渠道未端设置沉沙池,沉淀周边坡面雨水径流夹带的泥沙,减少泥沙淤塞,共设置沉沙池32座,沉沙池采用C25砼浇筑,池厢断面采用矩形断面,池厢深度80厘米、宽148厘米、长148厘米。新建蓄水池40座,蓄水池布置于农田高效节水源区域地势较高处,收集雨水并外接PE管道灌溉农田,蓄水池长2.3米、宽1.4米、高0.6米,底板采用10厘米厚C20砼浇筑,池壁采用砖砌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采用C25钢筋砼盖板。新增渡槽28座,采用C25砼浇筑,断面尺寸为0.4×0.4~0.8×08米,渡槽支座采用独立基础。
3.生产路、机耕道:为提升梯田耕作机械化程度、改善生产条件,根据项目区现状,新建、改建田间生产路737.95米、机耕道2894.80米。机耕道路基宽3.5/4.5米,路面宽3.0/4.0米,采用15厘米厚碎石路面;田间生产路路面宽2.0米,普通生产路采用素土路面,台阶式生产路采用素土夯实,加铺8厘米厚C20砼路面。
1.为有利崇义县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提升县域国省道及县乡道道路两侧绿化水平,同意对崇义县域内国道G220、省道S548、县道X187、县道X191公路两侧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公路总里程为140.68公里,实施绿化改造里程共97.78公里,其中国道G220崇义分水坳至崇义县城西门段实施绿化改造里程21.90公里,国道G220崇义县西门至生龙口段实施绿化改造里程6.80公里;省道S548杰坝中洞村至过埠长庆段实施绿化改造里程17.00公里;县道X187过埠至上堡段实施绿化改造里程21.14公里;县道X191麟潭乡至乐洞乡白洞坳段实施绿化改造里程30.94公里。实施范围包括上述路段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两侧的路基、边坡、中央分隔带、沿线公交站等处。绿化提升工程共栽植乔木35766株、灌木33936株、藤本植物24151株;种植地被植物163125平方米,铺设草皮10262平方米。
2.原则同意按照突出生态,融合文化、提高品位、展示形象、分段构建的设计理念,根据崇义县域国省道、县道各道路功能、交通量、绿化条件并结合现状情况,分别采用的绿化提升改造总体布置和设计方案。国道G220崇义段交通量较大,以过境交通为主,针对现状存在的边坡、路侧树种退化景观杂乱、节点不足等问题,以郊野段边坡整治、路侧补植提升为基础,重点打造沿线公交站节点景观;县道X191、县道X187、省道S548等公路崇义段分别以省际交通、上堡梯田景区、阳明湖景区旅游交通为主的山区道路,针对各路段分别存在的边坡、路侧无乔灌景观、村镇绿化缺乏特色现状等问题,分别重点构建世界遗产上堡梯田景区、阳明湖景区多彩边坡的旅游观赏特色山区道路景观,丰富沿线路侧乔灌多彩景观,并对沿线局部边坡进行植被生态修复,兼顾路侧乔灌景观塑造和村镇绿化提升。下阶段应根据各道路功能、各路段绿化现状,结合沿线风貌特点,按照生态性、多样性、针对性、景观性的原则,并考虑植物配置的立地条件和养护条件,进一步优化完善景观、绿化设计。
各道路路堑边坡的区域,根据坡面岩石风化破碎程度分别采用喷播基材灌草种子、挂网喷播基材灌草种子进行绿化防护;对于绿化效果较差的高陡边坡和边坡坡比大于1:0.5的陡坡,采用坡脚碎落台挖种植穴或增设预制砼种植槽种植单排攀援植物绿化。
国道G220崇义段道路两侧土路肩栽植单排彩花中小灌木方式进行提升改造。绿化灌木主要采用山茶、红花檵木、红叶石楠间隔种植,株距2.5米;灌木间隙撒播草籽,草种选用波斯菊。路基原绿化乔木退化缺失的区段,采取补植单排彩叶乔木的方式进行提升,丰富季相变化,采用落叶乔木无患子,乔木种植间距5米。村镇段从村镇两端有房屋处向郊野段各延伸50米作为过渡段,采用两侧土路肩种植开花小乔木,起到引导游客作用,树种采用高杆山茶,种植间距3米。
省道S548杰坝中洞至过埠长庆段路基两侧以自然植被为主,一般路段土路肩栽植单排色叶(花)灌木,长潭村前路段栽植行道树,树间空地撒播波斯菊草籽绿化。花灌木采用高杆紫薇,种植间距3米;村前过渡段路基行道树采用山茶,种植间距3米。
县道X187过埠至上堡路段道路两侧路基栽植单行灌木+多年生地被植物方式进行提升改造。绿化灌木采用常绿杜鹃(丛生),栽植株距3.5米,灌木间空地区域地被植物采用细叶萼距花,种植间距20厘米。为了保持与郊野段的连续性并引导游客,村镇两端有房屋处向郊野段各延伸50米作为过渡段,采用两侧土路肩种植开花小乔木与郊野段衔接,树种采用山茶南宫28,种植间距3米。对道路转弯视野范围内的局部山体通过彩色植物种植引导,构建梯田元素的植物景观或导视造型。
县道X191麟潭乡至乐洞乡白洞坳段道路两侧路基采取补植单排落叶乔木,并在乔木间隙空地撒播花草种子绿化进行提升改造,乔木采用乌桕南宫28,草花采用多年生地被波斯菊。乔木种植间距4.5米。为保持与郊野段的连续性并引导游客,村镇两端有房屋处向郊野段各延伸50米作为过渡段,采用两侧土路肩种植开花小乔木与郊野段衔接,树种采用山茶,种植间距3米。
景区公交站旅游人群聚集的重点区域,采用开花、彩叶乔灌木结合多年生地被花卉进行绿化景观提升。乔木采用观光木、银杏、日本晚樱、红枫,灌木采用山茶、丰花月季,地被花卉采用萱草。
沿路经村镇区域(村镇房屋与公路垂直距离20米以内),通过视觉及芳香气味感受两方面改善街区绿化景观效果,提升村镇旅游带动力和留客水平。村镇段道路两侧主要种植紫花含笑。
为满足崇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要求,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原则同意新建1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新建3座乡村垃圾中转站、改(扩)建4座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并配置相应的垃圾收集、压缩、处理、转运设备。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各垃圾中转站(综合处理中心)工程地质、地形条件,完善总平面布置、场地交通组织和竖向设计,合理确定各站基础型式,优化、完善结构设计;细化各站防渗、防漏措施,避免二次污染;落实供电电源、供水水源,排水接口条件,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设计;并按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审批程序。根据各站垃圾收集转运站功能要求,结合既有设备现状,进一步优化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位于崇义县横水镇,为服务县域,集含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设施、配套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大件垃圾破碎设施,含配套收集转运设备、车辆为一体的综合性垃圾处理中心站,中心站建设规模为300吨/日处理,占地面积65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5.32平方米,其中垃圾中转房1536.37平方米,其它设施用房297.84平方米、值班室41.11平方米。垃圾中转房为3层多层建筑,建筑高度19.30米,内设出料间、卸料区、除臭间、配电间、设备间、中控室,采用钢筋砼框架、现浇砼梁、板、屋盖结构体系,柱下独立基础。其它设施用房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7.08米,内设大件垃圾破碎、厨余垃圾处理间,采用轻型门式刚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值班室为单层建筑,单层建筑,建筑高度3.90米,内设大件垃圾破碎、厨余垃圾处理间,采用钢筋砼框架、现浇砼梁、板、屋盖结构体系,筏板基础。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采用机械预处理+固液分离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竖式装箱压箱、集装箱压缩式垃圾转运方式。
原则同意各新建、改建的乡(镇)村垃圾中转站的各站综合考虑乡镇规划、服务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规划选址、地方政府意见,并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及工程现状,分别采用新建、移址改建、原址改扩建的建设方案和推荐的站址、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设计。其中思顺乡沿佑村、麟潭乡高车村、龙勾乡良田村等3座乡村垃圾中转站为新建方案,关田镇关田工业园区、扬眉镇桥头村等2座建制镇垃圾中转站为迁址改建方案,各站处理规模均为30吨/日,站内主要设置垃圾压缩车间、预留库房(再生资源车间、有害垃圾暂存间),站房均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铅厂镇铁屎岭、过埠镇过埠村等2座建制镇垃圾中转站为原址改扩建,各站处理规模均为30吨/日,其中铅厂镇铁屎岭垃圾中转站拆除原有垃圾压缩间和作业设备并在原址新建垃圾作业间,保留既有有机垃圾处理站作为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间;过埠镇过埠村垃圾中转站在原址北侧新建垃圾压缩间,保留既有建筑作为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间,拆除原有作业设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采用机械预处理+固液分离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竖式装箱压箱、集装箱压缩式垃圾转运方式。
(1)为实现县域全部16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运处置目标,满足运转要求,原则同意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配置安装垃圾压缩中转设备(含压实器系统、卸料溜槽及驱动机构、设备支撑平台、中央监控系统等)、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含降解、预处理南宫28、废气、油水分离、电控)、大件垃圾处理设备(含破碎机、电控、磁选机、链板机、除尘)各1套;并配置转运车辆共90辆,其中垃圾转运车3辆、18吨清洗车16辆、厨余垃圾装桶运输车16辆、洗扫车3辆、三轮冲洗车24辆、大件垃圾运输车20辆、18吨多功能抑尘车1辆、18吨洗扫车1辆、新能源垃圾收集车6辆。
(2)7个新建、改扩建乡镇垃圾中转站各站配置安装垃圾转运容器升降系统设备(含地轨式压实器系统、卸料溜槽及驱动机构、设备支撑平台、专用起吊等)1套、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含降解、预处理、废气、油水分离、电控)1套;各站配置垃圾转运容器2个(18立方米箱体,含配套垂直压缩设备)、1辆可卸式垃圾转运车。
为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林木抗病虫害及火灾能力,提高林木生长速度和生态防护功能,原则同意对天台山林场、桐梓林场、石罗林场、朱坑林场、聂都林场、新溪林场、高坌林场、密溪林场、龙峰林场、丰州林场等10个国有林场进行更新、抚育改造,其中更新改造6012亩、抚育改造35852亩。下阶段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各林场林木现状,遵循地带性森林群落演替规律,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保护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因林施策,根据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结合退化林类型、程度和成因,合理安排修复措施,提高退化林修复的针对性。
更替(更新)改造范围为丰州林场、高坌林场、龙峰林场、密溪林场、聂都林场、石罗林场、天台山林场、桐梓林场、新溪林场等9个林场,主要针对于残次林、劣质林、低灌林、病虫危害林、衰退过熟林及经营性低效林,包括人工杉木低效林以及没有培养前途的低效次生林等进行更替(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共6012亩。衰退过熟林进行全面更新,其它类型的低效林,通过2年以上的时间逐步更替。更替(更新)造林树种选用杉木、槲栎、青榨、闽楠、木荷等1年生以上Ⅰ级苗。造林混交方式为行间混交,混交比例为5杉2楠3荷、5栎2楠3荷、5槭2楠3荷;苗木栽植采用穴植法,苗木选用容器苗;整地栽植采用穴状整地,树穴规格50厘米×50厘米×40厘米,立地条件较差区域,穴规格适当加大;需蓄水保土的地块,选用鱼鳞坑等整地方式。初植密度为150株/亩。
抚育改造范围为丰州林场、高坌林场、龙峰林场、密溪林场、聂都林场、石罗林场、天台山林场、桐梓林场、新溪林场、朱坑林场等10个林场,主要针对人工松类低效林、人工杉木低效林、灾害林,以及其他低质低效林、林木分化明显、自然整枝高、直径生长明显下降的中幼林进行改造,抚育改造共35852亩。抚育改造方式主要为抚育采伐、补植改造。
(1)抚育采伐分别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透光伐的伐除对象为上层或侧方遮阴的劣质林木、霸王树、萌芽条、大灌木、蔓藤等,抚育采伐共20561亩。透光伐伐除对象为上层或侧方遮阴的劣质树木、霸王树、萌芽条、大灌木、蔓藤等;疏伐伐除对象为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生长伐采用林木分类的,选择和标记目标树予以保留,采伐干扰树;采用林木分级的,保留Ⅰ、Ⅱ、Ⅲ级木,采伐Ⅴ、Ⅳ级木。卫生伐的伐除对象为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难以恢复或危及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的林木。
(2)补植改造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包括均匀补植、群团状补植、林冠下补植等,补植改造共15291亩。补植改造树种选用南酸枣、杉木、楠木以及木荷等1年生以上Ⅰ级苗。造林混交方式为行间混交,混交比例为:5枣3楠2荷、5杉3楠2荷。苗木栽植采用穴植法,苗木选用容器苗;整地栽植采用穴状整地,树穴规格50厘米×50厘米×40厘米,立地条件较差区域,穴规格适当加大;需蓄水保土的地块,选用鱼鳞坑等整地方式。初植密度为50株/亩。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各站均各购置转运容器升降系统设备1套、厨余垃圾处理设备1套、垃圾转运容器2个、可卸式垃圾转运车1辆。